酒店规定的入住时间为当天15:00以后(房态空闲时,可提前入住)
酒店前台报“确认号”或“预订名”取房,登记全部入住人员的个人有效证件,并缴纳杂费押金(¥500-2000,可刷卡,离店时退还)
离店当天 12:00前(行李可以免费寄存在酒店礼宾部)
1、变更期限:距离入住日期提前越早越好,变更处理结果须以各酒店当时的房态为准。
2、变更房型:可由低房型升级为高房型,产生差价自理;如由高房型降级,产生的差价不退不换。
3、变更间夜数:增加间夜数,另外提交预订,价格以当时最新价格为准;如减少间夜数需参考订单取消规则,并最终以酒店回复为准。
1、确认后的订单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气原因、航班取消、政府政策原因等无法出行),需提供真实证明,三亚之星将无条件取消订单。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的订单,不收取服务费。
2、如果是个人原因取消,三亚之星将代表客人向酒店提出申请,订单取消的时间距离入住日期越早越好,申请结果以酒店的回复为准。因个人原因取消的订单,取消成功后需收取100元服务费。
3、特别提示: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订单,均不能更改和取消。
1、航空公司出示的航班取消证明。
2、乘客姓名、票号、身份证号码。
1、住院证明:住院通知书、入院缴费清单等。
2、病历证明:市级(含)以上医院病历证明。
如您在订单确认后,抵达酒店时,因任何原因无法安排入住,三亚之星将为您安排高于原定标准的房间入住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,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的首晚房费;
若无法安排您在原定的酒店入住,则三亚之星会赔付原订单的首晚房费。同时帮助您预订同区域其他酒店,此费用自理。
您在保留时间内到达酒店前台发现无房,请立即拨打电话通知三亚之星。若您未及时联系三亚之星,自行入住其它酒店,视为您放弃享受三亚之星的赔付服务。
责任确定后的1个工作日内,三亚之星将把赔付款打给原订单的支付账户。
三亚旅游发展委员会 旅游投诉热线:12301,0898 88392211
a) 您未在约定的到店时间内抵店;
b) 未经过三亚之星确认,自行变更酒店的入住日期、房型等事项;
c) 三亚之星或原酒店已为您免费升级到另一间不低于原标准的房间(原酒店内安排);
d) 未实际入住或未能提供真实有效入住凭证,或入住凭证中入住人、城市、日期与原订单不符;
e) 因不可控因素(例如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等)而造成的酒店无法入住;
f) 您在抵店时,订单未得到三亚之星确认;
g) 您未成功支付房费;
h) 存在安全交易风险的订单;包括但不限于同行恶意转单行为的订单,以三亚之星评判为准。
在提交订单的同时,填写发票需求。
向客服微信的旅行顾问说明发票需求,由旅行顾问代为操作提交订单。
预订即表示接受以上条款,解释权属于三亚之星旅游网。
咨询电话:400 680 1234(免长话费)